沈某套路加盟商收取加盟费,涉嫌诈骗罪,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2020-08-16 叶斌律师
沈某涉案金额较少且全数退还,其并非公司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导读】
沈某涉案金额较少且全数退还,其并非公司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
【案情简介】
22016年8月5日,沈某因涉嫌诈骗罪一案,经丽水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予以刑事拘留,被告人沈某及其家属及时委托允道刑辩团队的叶斌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担任其辩护律师。经过反复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至9月9日,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案件焦点】
将沈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有无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意见】
沈某所涉诈骗罪案,主要是利用淘宝店铺运营管理之机,虚构事实,制造假象,骗取加盟商的相应钱财。沈某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叶斌律师,并委托叶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介入案件。律师介入后,从涉案金额、沈某在公司的地位、在该诈骗案中所起的作用入手,提出沈某涉案金额较少,且在公司的作用只是一个销售业务员,并非公司负责人,也不是部门负责人。且诈骗犯罪属于侵财犯罪,不属于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且沈某已经将涉案的钱款予以全额退还。在沈某案中,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此外,沈某归案后,能积极配合调查,且已经悔罪,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故,对沈某变更取保候审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案件结果】
最后,辩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沈某在检察院的审查逮捕期间,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沈某也于30日内恢复了自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