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1年,曾某在黄瓜视频APP上传28部淫秽视频,违法所得103元。辩护人认为:1.曾某涉案情节较轻,非法获利较少;2.曾某不具有逮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其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案情简介】
2021年,曾某在黄瓜视频APP上传28部淫秽视频,违法所得103元。2021年11月,曾某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曾某家属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
【案件焦点】
曾某涉案情节较轻,非法获利较少。
【律师意见】
一、曾某涉案情节较轻,非法获利较少
第一,曾某上传的淫秽视频数量较少。公安鉴定结果显示曾某一共上传了28部淫秽视频,数量较少。
第二,曾某传播淫秽视频的范围有限。涉案黄瓜APP不能通过正规渠道下载,只能通过非常规链接的方式才能下载并使用该软件,仅就有观看需求的人可能并最终接触到涉案软件。
第三,曾某非法获利较少且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根据公安鉴定结果,曾某通过上传淫秽视频获利仅103元左右,获利极低。此外,曾某本人表示愿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二、曾某不具有逮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对其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险性
第一,曾某所涉行为已基本查清,证据也已收集固定,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
第二,曾某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也不具有实施新的犯罪的现实危险。
第三,曾某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曾某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认定为没有逮捕必要。
【案件结果】
最后,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曾某拘留37天后,成功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