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说法:广州市教育局辟谣全市停课(附造谣罪量刑标准) 更新时间:2023-01-12 352人浏览
@广州教育 消息,网传11月9日(今日)中午起,广州市中小学阶段停止线下教学、幼儿园停止入园系谣言。各区将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及时调整并公布相关安排。请广大家长以官方公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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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的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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