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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说法:妈妈带孩子登门道歉被打(附殴打他人处罚标准) 更新时间:2023-02-02 403人浏览

鲁医生事件刚过去不久,江西上饶又发生一起家长打孩子的事件,不过这次却相反,是打人的孩子被家长带着到受害儿童家中道歉,却被打。

1123日,江西上饶。市民反映两名孩子在校内打斗,一名家长带娃上门道歉,两人均被打,孩子被对方家长扇耳光和脚踹。打人者家属称事出有因。目前警方已介入调解。

监控视频显示,一位身着米色衣服的女子带着孩子正和一红衣女子沟通,红衣女子突然掌掴小孩,随后双方发生互殴。 1124日,打人女子的丈夫回应,事出有因,孩子妈妈也确实太冲动。“目前我正陪着对方家长和孩子在医院做检查,该交钱就交。孩子妈妈现在还在派出所,事情正在调解中”。

殴打他人如何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就是轻伤重伤以上,即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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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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