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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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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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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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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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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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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2019年9月20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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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2019年至2020年5月间,姚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笑气约人民币7.4万余元,违法所得约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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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0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杨某某雇佣他人以高额年化收益率为诱饵,向21名投资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69万元。2019年8月9日,杨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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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22021年6月29日至7月4日期间,王某三次盗窃衣物共计1076元。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建议实刑,案件移送法院后,王某家属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希望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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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2唐某某因涉嫌罪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唐某某家属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申请取保候审。最终,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唐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最终唐某某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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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2020年年底,何某某以自己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各办理一张银行卡及配套U盾,并将银行卡、U盾、绑定手机卡等提供给他人,犯罪分子使用何某某提供的三张银行卡进行网络诈骗的资金走账,涉及许骗走金颗近90万元。一审审理阶段,何某某家属委托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辩护,2021年5月6日,何某某收到缓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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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刘某某在明知上家利用银行卡进行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办理农业银行卡和建设银行卡售卖给上家,其中农业银行卡总进账金额共计640万余元。辩护人认为有证据证明的被害人损失为258万余元,虽然本案涉案范围广、涉案数额巨大,但是林某某属于犯罪链条底端,所起作用较小,且主动停止犯罪行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林某某在逮捕后三个月整,收到缓刑判决书,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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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龙某某与被害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龙某某犯罪后及时护送被害人至医院治疗,犯罪动机不属恶劣,已无再犯罪危险;龙某某存在自首情节,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伤,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能认罪悔罪,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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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3邱某涉嫌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以事实指控上存在错误为突破口,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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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叶某伙同其他四人,利用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涉嫌诈骗,经辩护律师努力争取,丁某唯一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