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
宣告缓刑
-
无罪案例
-
罪轻案例
-
法律知识
-
2020-08-11张某并非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系受贿人主动索贿,涉案情节轻微,对其取保候审不存在社会危险性。
-
2020-08-07张某某主观上欠缺明知,不存在与公司其他人形成共同犯罪的故意,且情节较轻,取保无社会危害性。
-
2020-08-03封某主观上欠缺明知,不与其他人员形成共同犯罪,涉案金额较少且积极悔罪,对其取保无社会危害性。
-
2020-08-04李某某客观上属独立犯罪,本案不属于团伙共同犯罪,且无社会危险性,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
2020-08-03胡某客观上不存在捏造事实,提起诉讼的行为,且与同案高某之间没有犯罪故意,依法不成立虚假诉讼罪,后检察院不批捕,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
2020-08-10高某涉案的证据不足,即使涉案也应系从犯,对其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
-
2020-08-11陈某即使客观上有虚假行为,但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依法不成立合同诈骗罪,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
2020-08-12从王某涉案数额较少,其在公司的地位作用小,取保没有社会危险性着手,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
2020-08-14虽然律师介入本案时,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但是经团队叶斌律师积极辩护,检察院仍采纳意见,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
2020-08-15律师从赵某无犯罪事实,不符合逮捕的条件入手,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